首页 > 新闻动态 > 养护知识

[南京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园林树木管理

2016-02-18 浏览640次

(一)、建设前的处理 

    工程建设开始前对计划保留的树木采取适当的保护性处理,有助于增强树体对建设影响的忍受力。处理的要点是能最大限度地增加树体内碳水化合物的贮存并调节生长,以迅速产生新根、嫩梢,适应新的生长环境。处理应能尽早地实施,因为成年树的反应需要时间。如美国,在建设开始前一年,就对规划建设区内计划保护的树木进行特殊养护,使它们能在建设后有一个较以前更完整的树冠构成、更好的枝干形态和更鲜明的枝叶色彩。南京园林绿化一般经常采用的措施有: 

    1.灌溉在水份亏缺时给树体提供及时而充足的灌溉,可能是简单而又重要的处理。在工程前期,工地用水可能没有困难的条件下,解决灌溉的一种方法,是在树体保护圈的边缘,围绕树体筑一个15cm高的围堰或设置塑料隔板,用载水车引水注入。大多情况下,灌溉应该浸湿根际表层土壤0.6-1m。 

    2.施肥肥料的供给依据树木被管护的历史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树体表现生长缓慢、叶色暗淡或有少量落叶,应考虑施肥。大多情况下,氮是主要的元素。在工程建设之先,给树体施肥是卓有成效的。在建设期间及在建设后的至少一年内,仍应继续给树木施肥,以增强树体对生态环境条件改变的适应性。 

    3.虫害防治在建设之前和进行期间,及时而有效地防治树体病虫害的发生,有利于树体的综合生长表现,应及早进行。 

    (二)、建设期间的树体保护 

    为被保留的每棵树或每个树群设置一个临时性栅栏,是最重要的保护措施,在此范围内应禁止构造性的活动、材料贮放、倾倒垃圾或停车等,同时在确定要保留下来的树木上作明显的标志。当邻近的那些不被保留的树木在建设开始前被去除后,保留下来的树将面迎更大的风,因此需要修剪,以减少被风吹倒的危险。先前有遮蔽的树干暴露在太阳下易遭日灼,应将其遮蔽或用白色的乳胶涂抹,以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 

    在防护围栏区域以外的计划栽植区,可能遇到建设车辆、材料贮放和设备停放时,应覆盖10-15cm的护根物。覆盖材料应是容易去除的,若能有利于表层土壤结构改善的则可以被保留。 

    除防护栏以外,其他的工地相关事项,包括提供表明被保护树木的设计、场地清扫、公用事业设施的埋设和坑道挖掘、现场办事处的部署、建设设备的停放、土方的堆积、运输通道、材料贮放、化学物质和燃料的贮放、混凝土搅拌场选址、因搭建建设用房和设备运作而必需的树木修剪以及建设过程中的树木管理等,都应在树木栽培专家的指导下完成。 

    建设规划合同书应包含现有树木的保护计划,让建设者知道他们的责任,如果他们损害树木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建设合同可以包含对存留树木损害的处罚,树木的价值评估,可在建设开始前根据有关法规作出,如美国是采用CTLA树木价值指南来评估(见第十四章)。万一损害事件发生,负有责任的建设承包商应作出相应的赔偿。 

    (三)避免市政建设对现有树木的伤害 

    大多情况下,建设期间对树木的影响不可能被完全消除,我们的目标是将伤害程度尽可能减小。在我国,一些城市中已经注意到市政施工对现有树木的伤害,并建立了保护条例。如北京,在2001年颁发了城市建设中加强树木保护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凡在城市及近郊区进行建设,特别是进行道路改扩建和危旧房改造中,建设单位必须在规划前期调查清楚工程范围内的树木情况,在规划设计中能够避让古树、大树的,坚决避让,并在施工中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国外城市在这方面有很好的经验,现作简单介绍。 

    1、地形改变对树木的伤害几乎每一项工程建设都可能涉及对地形的改造,于是伴随着挖土、填土、削土和筑坡,造成对土壤的破坏,它不仅表现在对地层构造或地形地貌的影响上,更严重的是会导致树木根系的失调,损伤树体生长。 

    1)填土填土是市政建设中经常发生的行为,如果靠近树体填土,必须考虑为什么要填土、是否能限制填土或将填土远离树体。如果必须填土,则应将保持树体健康的价值与堆放这些土方的花费进行比较,或寻找其他远离树体的地方处理这些土方。一般情况下,填土层低于15cm且排水良好时,对那些生根容易和能忍受、抵御根颈腐烂的长势旺盛的幼树,危害不大。一些树木被填埋后,可能会萌发出一些新根,暂时维持树体的生命,但随着原有根系的必然死亡,最终仍将危及树体存活。 

    许多树木栽培学文献,都强调了保持树体基部土壤自然状态的重要性,在那些高程必需被提升的地方,通常可采取以下措施: 

    1)设法调整周边高程与树木根颈基部的高程尽可能一致。 

    (2)高程必须被抬升的地方,应确定填土的边界结构,附加必需的辅助建筑。如高程变化在树体保护圈内,考虑在填土边缘设置挡土墙。 

    (3)如果树木被植地低洼积水,应在尽可能远离树体(靠近挡土墙)的地方挖排水沟,或采取做导流沟、筑缓坡以利排水。 

    (4)如果恰当的树体保护圈不能被保留,则考虑移树;或创造适宜的高程变化,改植树种。 

    2)取土从树冠下方取土会严重损伤树体根系,甚至可能危及树体的稳固性。如果树体保护圈内的整个地面被降低15cm,树的存活将受到威胁。如果必须在树下取土,则根据树木的种类、年龄、特有生根模式以及该地域的土壤条件,保留适当的原始土层厚度,当然未被损坏的土壤保留得越多越好。如果取土和挖掘必须在树体保护圈内进行,应首先探明根系的分布,小心地从树冠投影外围向树干基部逐步移土。大多情况下,在距树干2-3m以外范围,吸收根系分布虽明显减少,但为了保持树体的良好稳固状态,仍应尽量少的切断根系。 

    3)高程变更大多情况下,竣工的地面高程和自然高程间有一变更。如果位于高程变化附近的树值得抢救,可以采取建造挡土墙的办法来减少高程变化后的垂直距离(图13-3)。挡土墙的结构可以是混凝土、砖砌、木制或石砌,但墙体必须带有挖掘到土层中的结构性脚基。如果脚基将伸入根系保护圈内,可使用不连续脚基,以减少对根系生长的影响。在挡土墙建构过程中,为预防被切断、暴露的根系干枯,可采用厚实的粗麻布或其他多孔、有吸水力的织物,覆盖在暴露的根系和土壤表面,特别是对于木兰属这一类具肉质根的树种,可有效预防根系失水。令人遗憾的是,甚至在高温干燥的气候条件下,对敏感树种的这种保护措施,也很少被建设施工方采用,故必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绿化监理。 

    在高程变更较小(30-60cm)的情况下,通常采用构筑斜坡过渡到自然高程的措施,以减少对根系的损伤。斜坡比例通常为2:1或3:1。 

    2.地下市政设施建设对树木的伤害地下公用设备、设施埋设所致对树木根系的严重损伤,与附属建筑物限制所带来的结果相似。据美国的一项研究报道,在伊里诺斯州的桥公园,埋设水管后的12年,262株被侵扰过的成年行道树中,92株已死亡,27株的树冠顶部明显回缩。在这些地区,管道通过树下的附加费用为150-215美元╱m;而树木损失和移去死树、重新栽植的代价,则4倍于挖掘地下坑道所产生的附加费用。因此,该市现在采用在树下挖坑道施工的办法来避免对树木的伤害,并颁布了地下坑道施工规范;加拿大的多伦多市也有地沟和坑道的操作规范。英国标准协会(BSI)则于1989年公布了地下公用设施挖掘深度的最低限度,并建议在树体下方直接挖掘

友情链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南京市园林局 | 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

版权所有:南京微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苏ICP备15053692号 | 咨询热线:13382038796 | 技术支持:南京新易维软件有限公司